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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中秋、国庆双节前消防安全自查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8-09-25 浏览次数: 467

各部门、各学院、各单位:

中秋、国庆双节将至,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,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,严防火灾事故发生,切实维护双节期间校园的安全稳定。请做好消防安全自查与管理工作,主要内容如下:

1、不占用防火间距,不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。

2、严格用火、用电、用油、用气的安全管理,杜绝违章动火、擅自拉接临时电线的情况。进行电焊、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设施的操作人员,必须持证上岗,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。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、充电,电气线路、管路敷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检测,是否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、管路进行维护保养。

3、结合本单位实际,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,并定期开展演练,确保每位师生掌握疏散逃生方法。

4、加强消防安全检查、巡查,确保消防设施、器材完好有效,对重点防火部位实行重点监护,做到“定人、定岗、定责”,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。

5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宣传,确保每人达到“一懂三会”(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,会报警、会灭火和会逃生)要求。

保卫处将于925-27日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。

保卫处

2018919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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